声明人:刘孝立、陶秀花
迫害刚开始时,因为怕心严重,给单位签了“保证书”,把师父的法像、挂图等交了出去。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8/139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