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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英

    我和爱人于1999年9月进京上访,被送到大港拘留所非法关押70多天,于2000年2月11日被保出,但由于不写保证多次被报劳教。我丈夫在拘留所里身体受到迫害,满身流水,长浓疮,在这种情况下,单位还要劳教我们,并派单位同事到家中监视,完全没有人身自由。由于学法不深,怕被劳教被迫写了保证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情。长时间我忍受着心灵上的痛苦,生不如死。师父《走向圆满》经文发表后,我更感到对不起恩师对弟子的希望与教诲,为了能堂堂正正地说一声自己是大法弟子,在丈夫身体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,我与丈夫在2000年6月24日写了辞职报告,被迫离家出走。我郑重声明:我以前写的一切保证都是错误的,统统作废!我决心在正法护法的洗礼中更加精进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17/68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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