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新
以前被邪恶迷惑欺骗、迫害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!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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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8/139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