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沙永清
99年7.20之后,邪恶警察到我家以“要对笔迹”为名,要我抄一份攻击大法与师父的文字。我不该配合邪恶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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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9/139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