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小琳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曾放弃修炼五年,并说过对师父不敬的话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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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9/139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