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应钰
我在上海法制学校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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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9/139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