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辉
本人以前写的有关“保证书”等材料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7/215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