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宝珍
我99年得法,得法后身体变化很大。99年由于邪恶的打压,我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现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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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1/1398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