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毛小芬、张凤沾、郑大温
在高压迫害期间,乡政府逼迫大法弟子签名,按手印。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1/1398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