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娟
以前无意做过对大法不敬的事,声明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1/1398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