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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景云 97年9月30日我有幸得法,每天学法、炼功,精进实修。99年9月末的一天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又加人的变异观念,在怕心的驱使下,自己走错了路,对师尊犯下了罪,对大法犯下了罪,出卖了师父,侮辱了大法,当警察问我炼不炼时,我说了“不炼了”,而且把师父的著作交了几本,还按了手印,配合了邪恶,给师父、给法造成了损失,辜负了师父对我的一切苦心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积极投入到正法中,勇猛精进,挽回给师父、给法造成的损失。用自己的一切条件甚至生命来谱写修炼正法的篇章,兑现自己久远年代的誓言,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8/215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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