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景云

    97年9月30日我有幸得法,每天学法、炼功,精进实修。99年9月末的一天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又加人的变异观念,在怕心的驱使下,自己走错了路,对师尊犯下了罪,对大法犯下了罪,出卖了师父,侮辱了大法,当警察问我炼不炼时,我说了“不炼了”,而且把师父的著作交了几本,还按了手印,配合了邪恶,给师父、给法造成了损失,辜负了师父对我的一切苦心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积极投入到正法中,勇猛精进,挽回给师父、给法造成的损失。用自己的一切条件甚至生命来谱写修炼正法的篇章,兑现自己久远年代的誓言,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全部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8/2158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