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奉有耀
二零零三年三月,被邪恶非法绑架在看守所期间,签了不应该签的字,说了不该说的话,给大法及功友之间造成了损失。通过学法明白了自己的过错,决心悔改,声明所说、所签的字一切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3/1400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