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来春莲
我于2005年6月3日被警察从家中强行抓走,送劳教所迫害。在那里被乱法者强行逼迫抄写了诽谤大法和师父的“三书”以及其它的东西。今天我严正声明以上言行全部作废。回到大法中来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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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3/1400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