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彩虹、章琴书
我在99年7.20时,在邪恶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。现严正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3/1400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