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长春
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迫害大法以后,在邪党及恶警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都作废。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4/140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