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桂香、赵佳惠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4/140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