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凤歧、苏凤珍 7.20后,我们去省城护法,回来后被公安局办了七天“洗脑班”。当时由于学法不深,配合了邪恶。在“洗脑班”谈了去省城的经过,在“认识材料”上写了违心的话,虽说是不情愿的,但也是对邪恶的妥协。这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现在我们严正声明:在“洗脑班”上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修成无私无我,先他后我的正觉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8/21588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