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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凤歧、苏凤珍

    7.20后,我们去省城护法,回来后被公安局办了七天“洗脑班”。当时由于学法不深,配合了邪恶。在“洗脑班”谈了去省城的经过,在“认识材料”上写了违心的话,虽说是不情愿的,但也是对邪恶的妥协。这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现在我们严正声明:在“洗脑班”上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修成无私无我,先他后我的正觉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8/2158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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