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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庾瑞君

   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被迫的当了原告,而被迫的签了“离婚协议书”。经过是这样的:我丈夫在区政府工作,被教育局局长看中,把他调到教育局想委以重任。当时恰逢我被非法判劳教2年,教育局局长怕将来受牵连,不敢签名同意把丈夫的人事档案调進教育局,并要我丈夫先处理好我的问题……于是,他请求我跟他假离婚,等我重获自由后再办结婚手续。当时我的立场已开始动摇,就答应了。不久我就邪悟了,以为这样一来,也不非要离婚不可了。当丈夫带着法院的人来调解时,我很肯定的回答说:“我不同意离婚。”丈夫回去汇报后,局长仍然不签字,还暗示他一定要与我离婚,否则就这样一直等下去,等等。丈夫再次找到了我,哀求我同意假离婚,而且还要我作为原告,提出离婚诉讼。法院的调解人员第二次到来,在调解中,他们得知我们夫妻俩的感情一向很好,而这次导致离婚的真正原因只因我被非法判劳教,他单位的领导不同意调动他的档案。法院调解人员说:“这样的离婚条件不成立,不能因为这个离婚。”后来,它们提了个意见,我们虽觉与事实不符,但只好无奈的接受了。在离婚调解书上是这么写的:“……原、被告双方婚前及婚后初期感情都较好,但因原告炼法轮功,造成双方的观念差异,双方常因此问题发生争执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……”就这样,我被邪恶控制,做出了对不起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事情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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