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桂英、钱绍、黎霞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精進实修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