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志珍
本人由于受共产邪灵的迫害,说过不该说的话。现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