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芳
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不敬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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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