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淑芬
因身体出现不适就不炼了,还相信了其它一些东西,造成我身心痛苦不堪,已有六年之久。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从新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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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6/1402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