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景芳
在99年7.20时,我把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交给了邪党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今以后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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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6/1402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