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婷婷、王维贵、王玉玲
我们全家是九七年得法的,全家人受益非浅。大法遭迫害时,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对不起师父和大法,为此严正声明:我们当时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7/1403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