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安菲
我在邪恶的迫害中,做了、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和事,深感悔恨。在此郑重声明: 我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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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7/1403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