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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振香 在99年7月20日后,行为上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,自己和其他同修一同签了什么“协议”。现回想起来,悔恨不已,是符合了邪恶和旧势力。现在我严正声明所有签字一律作废。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,紧随师尊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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