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宝玉
过去我对法轮大法不理解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以后坚信大法,坚信大法师父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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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8/1404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