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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锁香 我于2000年8月15日发真相材料时被非法拘留15天,在拘留证上签了字,说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,现声明作废。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的安排,我要继续揭露邪恶,讲清真相,救度世人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8/215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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