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兰、任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和师父不敬、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8/1404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