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冉
我在九九年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时,在高压下交出了大法书并签字“不炼了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今后,尊师敬法,坚修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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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9/1405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