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绍普
我是1996年得法的。1999年7.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时,我产生了怕心,做出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把师父的大法书及讲法录音带给毁了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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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9/1405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