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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秀华 我于2000年12月份被恶警闯進我家非法抓捕,送到派出所非法审问我到十一点多钟,连夜送我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三天,在此期间向市检察院批捕,市检察院索要人民币五百元改为监外执行一年。为营救我出魔窟,我爱人求人,他写了不敬师的言语和我不炼法轮功的“保证书”,我被迫按了手印,并违心的回答:“不炼x法了”。现在我认识到我配合邪恶是错误的,特此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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