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文颖 由于学法不深,99年7月20日去北京证实大法时,被当地公安局抓回,在邪恶的逼迫下,在邪恶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在7月20日被迫交了多本大法书,由于怕心,把师父的法像和一部份大法书扔了。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,我感到深深的痛悔。我严正声明以上所做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以后我一定精進实修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全盘否定旧势力对我的一切安排,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2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