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洪淑 我是98年得法的。得法后,全家人共同修炼。百事顺、生意兴,全家沐浴在大法中,无病一身轻。2005年9月4日,恶人将我们家非法查抄,抢走现金3万元、电脑及真相资料等,我父母被迫流离,我当时还未成年,被非法劳教一年。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我在邪恶的逼迫、诱惑下说了一些对师、对法不敬的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