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树凤、秦芳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1/1406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