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宝
读初高中时,因听信了恶党的欺骗宣传,写过诬蔑大法的话,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。我在此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好好学法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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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2/1407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