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丽冉
99年7月20日邪恶非法迫害大法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。今天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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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2/1407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