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杜焕巧
由于自己信师信法的程度不够,家人在烧大法书时,没有去阻止,现在我很后悔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多学法,加倍弥补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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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2/1407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