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登辉
2002年我从邪恶的劳教所出来以后,在单位向写的“保证书”及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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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2/1407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