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美芳
我得法后受益很多。在恶党迫害法轮功时,被铺天盖地的谎言宣传所迷惑,放弃了修炼,并毁掉了书籍和录音带。我犯了大罪,后悔极了。严正声明:我做的对不起师父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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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3/1407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