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接鲸狮
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曾对大法不敬,曾说过“不学、不炼”的话,因怕心写过“不学、不炼的保证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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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3/1407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