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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桂芬 去年2005年9月23日早上5点半钟被邪恶从家里给绑架走了。在看守所期间,写了“不修炼法轮大法、不发宣传品的保证”。家人被勒索去两万五千多元人民币,10月10日我被“取保候审”放回。10月24日又一次被找到“公安”分局,当时子女也在场,邪恶的警察问“炼不炼了”,我又说:“不炼了。”并且在一张空白纸上按了手印,配合了邪恶。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我说过、写过的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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