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贵珍
我从九九年7.20大法被迫害后,放弃了学法、炼功,后来还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,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对大法不敬、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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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