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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娟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。受恶党邪灵的毒害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。在一次去看守所看望同修时,警察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,由于怕心,我没敢承认。愧对师尊的慈悲苦度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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