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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洪晶 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四日喜得大法。自从江××开始迫害法轮功后,邪恶警察经常到我家让我们夫妻二人写“不上北京、不修炼保证”。当时由于怕心,我还劝过我丈夫写,他没写,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了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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