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正海
本人以前在高压迫害下被迫写的“保证”和别人替写的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一切统统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