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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固安 我有幸在1996年得法,成为法轮大法修炼者。一九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后,我因進北京上访受到邪恶多次迫害,因讲真相、写标语被非法判四年徒刑。在长期的高压强化洗脑中,我因为没有把握好,违心的写了“四书”,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我在这里严正声明:我在劳教所里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、文字全部作废。走正自己修炼的路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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