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荣
看了《明慧周刊》文章后,我想起了99年我曾给邪恶填过表并贴了照片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写、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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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7/141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