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琢 我一九九八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份,市派出所恶警把我从家中强行绑架,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押转到市看守所。当时由于怕心而猜疑同修,而同修默默的替我承担了一切。当我知道后,为了摆脱自己的困苦,就把一切责任都推到同修身上。在法庭上,同修泰然自若、堂堂正正。当审判长问我:“以后还会不会去散发真相传单了?”我却回答:“不发了。”向邪恶妥协,还写了“悔过书”,其中也有对同修不利的话,结果同修被非法判五年,在狱中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。背离了大法。今年三月,姐姐(同修)不慎被人举报,再次被非法抓,区“政法”委书记、“公安”局人员、妇联主任来到我家,屋里屋外寻视个遍,电脑被它们打开。因自己有很强的怕心,造成家人烧了一些大法书、真相资料等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1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