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太霞
在2005年中秋节,遭到邪恶的非法抄家,家人经受不起疯狂的压力,我把部份大法书籍交给了家人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也让家人犯下了罪业。声明:我和家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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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